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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上塘镇强拆民房,分六次挤牙膏式赔款还差一大截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九姑娘    时间: 2021-9-7 20:16
标题: 上塘镇强拆民房,分六次挤牙膏式赔款还差一大截
  日前,媒体在泗洪县上塘镇了解到:2012年10月,上塘镇政府未经户主郭崇贵同意,也没签《拆迁协议》,擅自把郭崇贵经营多年的商场、粮食收购点、食品加工厂和家庭生活楼房等进行了强拆。这些建筑物占地总面积3120平米、建筑面积1975平米,且有政府颁发的相关合法证件。按当时的估算,至少理应赔偿经济损失壹仟几佰万元,还有拆迁之后多年的经营收入损失。

  据郭崇贵反映,在他的所有房屋自2012年10月被拆除后,一直到2017年11月,镇政府先后分6次进行赔偿,总计赔款239万元,而且都是将账转到胞弟郭崇喜的名下。郭崇贵很不理解,他说:“我没有任何授权委托胞弟收钱,上塘镇领导为什么要把账转给我胞弟?”他还说:“直到2017年才知道,拆了我们家这么多房子,只赔偿239万元……我们全家6口人,其中父母亲已80多岁高龄,但现在只能到其他兄妹家居住;妻子也因车伤、房子赔偿无果等原因,精神时常恍惚,导致工作无法找;儿子因没房子,至今没成亲;女儿还在读书,但由于房子纠纷而严重影响了学习成绩……我们家原本生活得很太平,但现在却居无定所,只能忍气吞声地承受着不公和冤屈,在外漂泊……不知道上级政府哪天能为我们老百姓伸张正义,还我们补偿余款,解决生活难题,让我们安生。”

  上塘镇政府的这种不签《拆迁协议》就强拆民房且赔偿严重不足的行为,该如何处理?

  律师说:

  1、镇政府违反了“应当先补偿、后搬迁”法律规定,构成违法拆迁。郭先生可通过起诉确认镇政府强拆行为违法,并要求予以国家赔偿。

  2、镇政府及相关责任人员没有得到郭先生同意强行拆迁其房屋,还触犯了《刑法》有关“故意毁坏财物罪”或“非法侵入住宅罪”。郭先生可以通过公安报案要求追究相关责任方刑事责任。

  3、镇政府及相关责任人员强拆行为侵犯了郭先生财产权益,也构成民事侵权。郭先生可以依法提起侵权赔偿诉讼。

  镇政府及相关责任人员如果另行涉嫌职务违纪、违法或犯罪行为,郭先生可向纪委监委部门进行举报控诉。

  对于这一纠纷事件的处理,媒体将继续关注。

  附:投诉状

  关于上塘镇政府违规拆迁投诉状

  媒体:

  我叫郭崇贵,原住泗洪县上塘镇街道,全家6口人,其中父母亲现已80多岁高龄。2012年10月,上塘镇政府为了抓业绩搞新建设,未经过我本人和征求我全家同意的情况下,擅自把我家经营多年的商场其中包括我家的粮食收购点、食品加工厂房、经营商铺和家庭生活楼房住处等(总面积3120多平米,建筑面积1975平米,有国家政府颁发的相关合法证件)进行了强拆。按照当时我家所有的经营商铺、厂房、住房装修以及征收土地面积等估算,政府理应赔偿壹仟几佰万元(我有图片作证)。截至2017年11月,上塘镇政府分6次转账239万元到我胞弟郭崇喜名下。试问镇政府领导:为什么把我的钱转到他的账上?同时我更没有授权委托胞弟,上塘镇政府就草草把钱转账给我胞弟。到2017年我们全家才知道这么多房子资产总数只给239万元,其中这款项里面存在很多猫腻,我就不便多说。因前期多次找领导讨要说法都无果,2012年10月至2015年期间想跟镇上其他被强拆户一起去北京讨个说法,他们有的比我们去的早点,中途都被截了回来(其中遭到什么,我就不说了)。凡是去北京的拆迁户,拆迁款或者是补偿款一律别想拿到,当时好多人无奈啊!为了拿到那点可怜的拆迁款都不敢去北京了,我也是其中的一个。我是农民,从小也没怎么上过学,更不懂得当地政府那些高深的话语来套我们压制我们,因此只能忍气吞声承受着冤屈,在外漂泊流浪,等待某天给我们老百姓伸张正义的时候!截至目前因拆迁、拆房,拆散我们全家无家可归,父母亲也只能跟其他兄妹居住生活,他们整天满面愁容,心中踮记,儿子至今未成亲,天天在抱怨我们无能,女儿现在还在读书,妻子因车伤等原因导致无法找工作,人家逢年过节欢天喜地,而我们全家是一筹莫展,因为没有家了。现在债台高筑,至今为止还有网贷,现在生活非常困难,承受着常人难以承受的冤屈!

  我相信政府会为我们这些有冤屈的老百姓做主的!现在我们全家强烈要求上塘镇政府补偿拆迁余款,以及这几年我经营上损失的约每年80万元,总计算3600万元!

  投诉人:郭崇贵

  2021年8月22日

  

  图1:▲被强拆的住房

  

  图2:▲被强拆的粮食收购点

  

  图3:▲被强拆的食品加工厂

  

  图4:▲被强拆的商场

  

  图5:▲被强拆的商场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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